2018微信上怎么买彩票: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祁门县向上争取资金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海快3开奖结果今天 www.xz3w.com 发布机构: 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8-10 09:53:48 信息来源:祁门县政府办 浏览次数:129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祁门县向上争取资金奖励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0日
祁门县向上争取资金奖励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向上争资意识,调动各部门、各乡镇向上争资工作积极性,拓宽争资渠道,加大争资力度,更加有力支持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奖励对象
年度内为我县向国家、省、市争取到资金的县直部门、乡(镇),具体分为二类:
一类:发改委 财政局 住建委 经信委 交运局 水利局
一类:环保局 国土局 林业局 卫计委 文广新局 教育局
一类:农 委 旅 委
二类:18乡镇及其他县直各部门
第二条 争取资金范围
本办法所指的向上争取资金是指从国家、省、市争取并实际到位的用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扶持实体经济、服务业发展及其他方面的各类无偿资金,包括财政转移支付补助(不含体制基数补助、中央和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基金)、政策减免(含贷款贴息)等资金。
其中,下列资金不在本考核奖励范围之内:
1.上级因当年政策性、计划性和体制性因素增加的项目资金;
2.上级下达的正常奖励资金、部门业务经费、上缴返还的专项资金、各金融机构贷款资金和国家、省政策规定逐年提高补助标准的资金;
3.经审核认定不属于奖励范围的其他资金。
第三条 争取资金计划
年度争取资金计划按各单位近三年的争资实绩平均数作为当年度计划数.
第四条 争取资金分配
各乡镇、各县直单位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下达资金的计划文件、银行进账单、县财政部门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或其他有效凭证作为依据。对于两家或两家以上联合争取的项目资金,争资单位若有协定的按照协定统计,没有协定的按照以下规定统计。
1.由两个单位共同争取的资金,依主次关系按照主要部门(资金计划文中的牵头部门)占60%、配合部门占40%比例分配;
2.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单位共同争取的项目资金,依主次关系按照主要部门占50%、其他配合部门按照50%平均分配。
第五条 争资考核措施
1.各乡镇、各单位争资情况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完成下达计划的计满分;未完成下达计划的,按照实际完成比例计分。
2.年度终了,对各乡镇和各单位争资超计划数部分给予奖励,奖励按照类别,实行超额累进方式计算奖励。
第六条 奖励核算标准
一类单位标准为:完成争资超计划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部分按照4%予以奖励;完成争资超计划100万元以上—500万元(含500万元)以内部分按照3%予以奖励;完成争资超计划500万元以上按照1%予以奖励,累计奖励不超过25万元。
二类单位标准:完成争资超计划30万元(含30万元)以内部分按照8%予以奖励;完成争资超计划3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部分按照5%予以奖励;完成争资超计划100万元以上按照1%予以奖励,累计奖励不超过20万元。
第七条 奖励资金申报程序
审核:各争资单位于次年一月底前将上年争资依据向县财政局申请审核。
审批:县财政会同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对申请审核的争资数额,对照奖励标准进行测算,提出奖励方案,报县政府审批。
兑现:按照县政府审批意见,由县财政一次性兑现奖励资金。
第八条 奖励资金用途
1.奖励资金作为争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争资工作的相关费用和单位经费补助。
2.获争资工作先进单位的,单位可按一定比例对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原则上对个人奖励不超过3000元,奖励方案须报县政府同意。
第九条 本办法由县发改委、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此前相关文件同时废止。